為保證正壓型防爆電機的防爆性能,必須有可靠地作為保持正壓的保護裝置和聯鎖機構。
1.防爆電機斷電后,由于喪失正壓,再次接通電源之前,或開始起動之前,要采用聯鎖或手動操作方式進行換氣,即沖洗。
2.防爆電機運行時,當正壓值降到最小規定值以下時,正壓保護裝置要能自動切斷電源,并發出報警。另一種方式是,當正壓值降到最小規定值以下時,操作人員通過報警信號,馬上能知道正壓值消失的情況。這時應盡快將正壓恢復到正常值,或通過手動操作切斷電源。
3.為檢修電機內部,電機的明顯位置要寫有“通電時禁止打開”文字的警告牌。
4.多臺電機共同使用一個保護氣體供給源時,各電機最好也使用同一套正壓保護裝置。
5.通電狀態下,如果設備需要檢修打開設備的蓋等時,這時有可能使正壓消失,那么就要設置寫有“打開前請參照使用說明書”文字的提示牌。
6.安裝軸承時不允許外圈受力。電機運行時,軸承允許溫度不得超過95℃,軸承每運行2500小時至少檢查一次,發現軸承潤滑脂變質必須及時更換;
7.橡膠密封圈如因年久老化或拆卸時損壞,應予以更換;
8.電動機空載電流的不平衡率應不超過10%;
9.長期閑置未用或新電動機使用前必須檢查定子繞組的對地地緣電阻,其值應不低于3UN/1000MΩ,否則電動機必須進行干燥處理,直到絕緣電阻達到規定值為止。
發表評論